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出台后,政府部门又相继发布了交强险、车船税、汽车牌照三大新规。将在7月1日施行。
1、车船税税额上涨,用车成本提升
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
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
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
2、交强险浮动式交费,违规可能付双倍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每年必须交的,一般家用车的交强险费用是每年950元,而这次交强险新政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
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事故来决定。
3、4S店垄断售车将被打破
今年4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张模式并行。
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都去4S店。
4、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
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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