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策打破了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模式,为多种模式并行的汽车流通形式提供了保证。未来汽车销售将不再只是单一的4S店渠道,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新的汽车销售模式未来或将大行其道。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最新消息请看下面内容!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政策实施后,消费者的权益将更大程度上得到保障。该新办法对几种消费者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焦点问题均作出了规定,比如说强制在4S店买保险、经销商不能跨区销售,消费者不能跨区购车等。买车、修车不用非去4S店不可,卖场和网店也可以买车…
新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新版《办法》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加价、加装饰、店内强制保险,动辄长达几个月的排队等车,在当前的车市中,紧俏车型的加价行为相当普遍,而新《办法》的规定,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高达上万元的加价费终于要画上句号。
购车的过程中,汽车经销商常会出现软性捆绑销售保险、金融和配件等行为,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购车成本增加、或者优惠无法兑现等问题时,遇到以上情况,都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反应和求助。
买车和修车未必在一个店
《办法》明确要求供应商(即总机厂)不得强制规定汽车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未来你买车的店不一定再是4S店,也许在卖场或汽车超市,其兼具的只是卖车功能,但是维修、金融等各种服务都需要在其他地方去完成。也就是说,买车不在4S店,但维修保养可以选择去4S店。
那么在新的政策下消费者买车是否真的能便宜吗?很多4S店,平时都以加价提车的方式证消费者的钱,但新政策出台后想要以后不被找麻烦的估计4S都会在这个时候消停几天,虽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近期绝不会顶风作案。
新《管理办法》的出台,也将为汽车销售行业进行一次大改革,消费者的权益能不能受益?售后服务会不会变更好?这些问题都需要更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来引导支持。到会不会又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需要等新《办法》实施后再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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