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种类繁多的汽车保险中,有一个险种是那么的与众不同而又霸道无比,它的“首个”、“唯一”、“强制”等几个特定形容词,让人印象深刻,一看便知,它便是交强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于2006年7月正式实施,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家用轿车来说,汽车作为是影响收费金额的主要因素。
据最新的收费标准,现在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的需缴纳950元/年,而6座以上的得缴纳1100元/年。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比调整前降了100元,稍微减轻了车主的负担。另外,对于上年无事故的车主,续保时交强险费率会下浮。
根据规定,连续多个保险年度无事故的车辆,下浮比率最低只能下降30%,就是说车主连续3年安全行车没有出过险,那他的浮动比率就可以下降30%,而上浮比率最多也上浮30%。
交强险赔多少与是否有责任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有关,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
撞人致死:11万;撞人受伤:1万;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千;财产:100。
交了交强险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只要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一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
2、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因为醉驾、毒驾、没取得驾驶资格和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法院支持交强险给予受害人赔偿。该规定于关2012年12月2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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