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呐!开车没碰到人竟然被罚钱了…

自“碰瓷界”愈演愈烈以来,似乎所有的司机开车时都开始变得异常谨慎,不给碰瓷党一点机会。然而,近些年来,一种更奇怪的事故开始出现:非接触事故。

这到底是什么鬼啊?!小德用两个案例给大家解释解释:

1
案例一:刚出小区骑车人摔倒,开车人担责

2月9日,王某驾驶面包车从小区出来,刚出小区门,慢车道上驶来一辆电动车。骑车人见前方驶入一辆面包车,便赶紧刹车避让,但电动车发生侧滑,骑车人摔倒,车损人伤。

事后,面包车司机打算开车走人,但被骑车人拦住。

骑车人认为

面包车突然从小区开出来,为了避让面包车,骑车人才摔倒的,所以面包车司机要为事故负责。

面包车司机认为

面包车和电动车并没有发生碰撞,是骑车人自己摔倒的,不关他的事,骑车人在碰瓷讹钱。

交警介绍

最后,交警调查后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具体原因:面包车进入慢车道,属于借道通行,应让慢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但面包车并未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骑车人发现面包车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摔倒,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因此,面包车司机和骑车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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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货车违停,另外两辆车撞了,货车司机担责

1月,一辆大货车违停在路边。当晚,该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一起。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在摩托车司机和轿车司机之间划分。

但结果是:那辆违停的大货车司机也承担了次要责任。

大货车司机张某表示不服气:我的货车确实违停了,按照违停处理就是了,和事故无关。

大家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这分明就是碰瓷的升级版!别气愤,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无接触事故,定责主要看原因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事故的定责主要是看事故的原因。

责任人之一:开车人

从无接触交通事故来看,被认定责任的开车人,都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种过错,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违停、乱用远光灯、该让行没有让行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一旦成为事故发生原因之一,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责任人之二:非机动车

同时,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受伤最多的是骑车人。骑车人也很委屈,明明是为了避让对方而摔倒,为什么自己还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骑车人也存在过错。骑车人存在的过错,除了违法载人、刹车不灵、速度太快等原因外,遇到突发情况而采取措施不当,也常常是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因此,不管是骑车人还是开车人,行驶在路上,守法行车只是最低标准,更要文明行车,谨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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